越南女首富被告知交钱可免死 返还巨款或避死刑

越南检方表示,如果被判死刑的越南女首富张美兰想避免注射死刑,必须返还约110亿美元。根据今年4月的一审判决,张美兰因违反金融机构贷款规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因贪污罪被判死刑,因行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三罪并罚为死刑。此案二审于11月4日至25日进行。

越南女首富被告知交钱可免死

10月17日,法院宣判张美兰诈骗财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陪审团以诈骗财产罪判处张美兰无期徒刑,以洗钱罪判入狱12年,以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判入狱8年,数罪并罚后总刑罚为无期徒刑。

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68岁的被告人张美兰建立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组成的万盛发生态体系,交给亲属和家人管理。尽管张美兰没有在SCB银行担任职务,但她成为该银行的主要股东,持有85%至91.5%的股份。她被指控利用其作为西贡商业股份银行(SCB)大股东的地位,指示SCB领导从该银行提取资金以服务个人目的,给SCB造成约498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1422.86亿元)的损失,使该银行完全丧失流动性,巨额贷款无法收回。

公诉书显示,张美兰的犯罪分为两个阶段: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她违反银行经营活动有关规定,给西贡商业银行造成超过64万亿越南盾(约合182亿元人民币)损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涉嫌贪污,所侵吞的资产和产生的利息给该行造成433万亿越南盾(约合1234亿元人民币)损失。此外,张美兰还因向国家银行督察组行贿,以求包庇其及SCB银行的违法行为而犯下“行贿罪”。

张美兰的律师称,到目前为止,检方反对对她减轻处罚,除非她能找到办法返还她在两次单独审判中被判明贪污的415.7万亿越南盾(合1185亿元人民币)的大部分。据越南法律,如果张美兰能够返还涉案资产的四分之三,其刑罚可考虑减轻。律师正在尽力帮她避免死刑,并相信能够满足避免死刑所需的要求。目前已有一群海外投资者同意出借4亿美元,他们正在准备汇款所需的文件。

张美兰的律师表示:“我们真心希望法庭能给她一个活下去的机会,这样她就能偿还所有债务。”张美兰1956年10月生于越南南部西贡市(今胡志明市),其一手创办的万盛发集团系越南最大的房地产集团之一,其家族被视为越南最富裕的家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