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这一数据下降超15%,有效提升投资并购效率
今年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大幅度提高了申报门槛,一批规模较小的经营者集中不再需要申报。
10月11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表示,“今年以来,我们完成申报标准施行16年来首次重大修订,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
“自新标准实施以来,申报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4件,同比下降15.77%,有效提升了投资并购效率。总局通过修订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等措施,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申报负担。”徐乐夫称。
徐乐夫介绍,为进一步释放新申报标准带来的政策红利,总局积极推进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切实降低企业申报负担。新的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已于上月发布,将于10月12日正式上线施行。这一举措,是总局进一步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落实反垄断法修订成果的具体实践,将有效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徐乐夫还提到,总局在提升审查效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平均受理时间为18.9天,平均审结时间为26.2天,简易案件的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4天和17.3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名列前茅。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着力于提高审查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规范审查思路,增强审查可预期性。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唐冀平在会上强调,总局将继续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公一统”,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