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品牌因“擦边”被罚2.5万元,有网友认为处罚太轻,律师解读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近日,美妆品牌花洛莉亚关联公司——上海品亦奇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命名以及产品宣传图片中,存在一定的性暗示,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不少网友留言,2.5万元的处罚太轻,“犯错的成本太低”。

12月4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对当事公司的处罚确实是2.5万元。

有法律人士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所作的行政处罚,整体上符合案件情节,也在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范围内,并且体现了严管厚爱的执法理念。

美妆品牌因“擦边”被罚2.5万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美妆品牌花洛莉亚关联公司上海品亦奇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产品命名以及宣传图片中存在一定的性暗示,11月22日被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

处罚.png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9月3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5名消费者举报,称上海品亦奇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某购物平台网店的化妆品销售页面产品名称及宣传图片涉嫌擦边。当日同时收到《市场监管每日舆情》反映,花洛莉亚口红被曝涉嫌低俗营销宣传。经调查,涉案商品广告系当事人员工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在网购平台店铺,主要指向两款化妆品。其中一款名为“FLORTTE/花洛莉亚亲亲泥唇泥唇釉新色口红亚光丝绒平价学生小众”的唇泥,该产品于2021年11月2日上架销售,于2023年12月27日已售罄下架平台,该产品的部分色号命名为“亲亲小居居”“亲亲neinei”“亲亲阿咪”等,当事人表示产品命名系引用当时网络流行词并予以配图说明,但客观上具备一定性暗示,引起消费者不适。另一款产品系名为“FLORTTE/花洛莉亚小蝴蝶结成膜蜜口红不易沾杯唇釉”的唇釉,于2024年8月16日上架销售,该产品在网购平台销售页面展示的唇釉局部特写,由于拍摄角度导致最终宣传图片引起消费者不适。目前当事人已对唇釉相关页面进行了整改。

处罚决定书还提到,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其产品命名以及产品宣传图片中存在一定的性暗示,通过低俗擦边的方式吸引公众眼球,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违背公序良俗广告的违法行为。

网络图片 来自北京商报.png网络图片 (图源:北京商报

2.5万元被指处罚过轻

罚款2.5万元?不少网友表示此处罚过轻,“犯错的成本太低了。”“简直是在给它挠痒痒。”

网友留言.png网友留言

12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关于此处罚决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辖区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是对当事公司处罚2.5万元,其他情况不便透露。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处罚决定书中提到,考虑到当事人在案发后对涉案页面进行了及时整改,停止了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也能积极配合,对自身错误认识深刻且系初次违法,符合《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规定》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最终做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处罚。

律师:体现了严管厚爱的执法理念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涉事企业所作的行政处罚,整体上符合案件情节,也在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范围内,并且体现了严管厚爱的执法理念。首先,涉事企业的产品命名和广告图片涉及的性暗示,并非明目张胆的,而是暗示的、模棱两可的灰色擦边行为,这些用语和图片是否明确涉及性暗示,不同的人还会有不同理解,结合这些情况,只能认定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其次,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首次违法行为,以及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可以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再次,虽然《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案涉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是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但因行政机关决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减轻处罚,减轻处罚后,罚款便可以在20万元以下。

刘文华表示,无论是《行政处罚法》还是《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都将“从轻”还是“减轻”的裁量权给予了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决定“从轻”还是“减轻”,不仅要基于案情,还要有更大的执法价值观考虑。“行政机关的本次执法,体现了严管厚爱、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保护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执法理念。”刘文华称,这些执法理念,有利于呵护企业成长、改善营商环境,与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方针政策也是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