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残盲卡乘地铁被发现,女子一次性补缴240元票款

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

11月12日,一女子冒用他人残盲卡乘地铁被抓了个现行,而此前她已20次使用相同手法逃票。按照规定,她当场一次性补缴了240元票款。

女子使用他人残盲卡被抓现行

11月12日傍晚,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武汉地铁4号线与6号线的换乘站钟家村站,此时正处晚高峰时段,进站出站客流如织。

17:52,A出口附近的一组出站闸机上,“爱心卡”的语音播报响起,这是刷武汉通残盲卡、武汉通残免卡等卡片的提示音。正在站厅例行巡视的客运值班员黄萍婷敏锐地循声望去,疑似是一名戴着白色棒球帽的年轻女子在使用残盲卡,而该女子没有明显残疾。

黄萍婷快步跟上这名女乘客,希望核对持卡人信息。“乘客您好,请留步,请让我们看看您的卡,谢谢您的配合。”女子见此情形,稍微一愣,随即却从包内掏出一张武汉通卡。

“我确定她刚才刷的不是这张武汉通卡。”黄萍婷告诉记者,见女子并未承认逃票行为,她便提出到客服中心的设备上查询刷卡记录。经过核实,这张武汉通卡果然没有当天的进出站信息。面对证据,女乘客不得不承认,刚刚使用了家人的残盲卡乘地铁。

黄萍婷与同事查询了这张残盲卡的使用记录,与该女子核实后,确认其有20次冒用行为。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每次逃票均需按照线网单程票最高票价(目前为12元)补缴票款,该女子一次性补缴了240元,其冒用的证件也由车站代扣。

一逃票乘客拒不配合被处5倍罚款

连日来,记者在1号线、5号线、6号线等多个站点探访发现,部分站点确有乘客的逃票行为,被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

在6号线汉正街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乘客在进站时假意刷卡,实际紧贴其他乘客试图通过“贴身过闸”逃票被发现。“事发在上个月,该乘客拒不配合、强闯出闸并把我推倒在地,随后跑向站外,工作人员和驻站民警将其追回。”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因该乘客言行过激,被民警强制带到警务室。经过警察耐心劝说,乘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扰乱地铁站公共秩序,当面向工作人员道歉,认缴违规乘车费用共计880元。

记者探访时,违规乘车的乘客中,多数能配合工作人员核验、听从劝说,及时补缴票款,但也有极个别乘客拒不配合、有意扰乱现场秩序。

就在今年9月上旬,1号线大智路站,一乘客冒刷老年卡被工作人员识破。这名乘客拒不配合核验,还推搡、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影响到了车站运营秩序。经过驻站民警介入并耐心劝说仍不配合,最终根据《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该乘客除补缴乘车票款外,还接受了线网最高票价5倍的罚款。

逃票行为扰乱乘车秩序

国务院日前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范,维护乘车秩序”“乘客应当按照票价支付票款”。当前,武汉地铁日均客运量400万乘次,城市公共交通占比达到68%,成为城市骨干交通力量。在公众享受高质量出行环境的同时,也有极个别不文明、不诚信的乘车行为,扰乱了公平、有序的乘车秩序。

记者了解到,关于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规范的要求不仅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有明确表述,在《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也有详细要求:“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不得冒用他人的乘车证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相应处罚:“无乘车凭证、持无效乘车凭证乘车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收票款;冒用他人的乘车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乘车的,除补收票款外,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线网最高单程票价五倍至十倍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