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杀人犯逃至官渡区” 昆明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杀人犯逃亡到官渡区,看见请打110!”近日,一张附带高清人像、内容包括“杀人犯”“官渡区”“110”等字眼的图片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关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开展核查,确认该视频为不实信息。

警方供图

民警经工作核实,该视频发布者为杨某,其与沈某某发生纠纷后出于报复心理便截取沈某某父亲的人像图片恶意剪辑、编造发布该虚假视频,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