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次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行补充资本,工作已经启动

10月12日,在国新办举办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其中之一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会上进一步介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这不仅能够提升银行的稳健经营能力,而且可以发挥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振市场信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廖岷表示,根据国务院授权,财政部负责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其中就包括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积极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我们相信,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提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整个国民经济行稳致远。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成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为各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加快完成相关工作提供高效服务。目前,我们正在等待各家银行提交资本补充具体方案,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另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上市银行,各家银行具体的资本补充计划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地进行信息披露。”廖岷说。

资本是金融机构经营的“本钱”,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屏障。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其中资本监管重要指标之一,是资本充足率。其中商业银行总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而此次财政部计划补充的正是核心一级资本。按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所谓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廖岷在上述会上介绍,当前,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整体稳健,资产质量也很稳定,拨备计提充足,按照国际最佳实践标准,主要指标均处于“健康区间”。其中,所有者权益持续增加,截至2024年6月末达到15.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9%;资本实力相对充足,截至2024年6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2.3%。

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留存的方式来增加资本,但随着银行减费让利的力度不断加大,净息差有所收窄、利润增速逐步放缓,需要统筹内部和外部等多种渠道来充实资本。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近期公开表示,为巩固提升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经研究,国家计划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也将持续督促大型商业银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资本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能力。

其实,此前中国也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行过“注资”。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工、农、中、建四大行资本充足率不满足《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要求。在此背景下,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议案》,以补充银行资本,提高金融系统稳定性。同年3月,央行降准,释放资金约2400亿元,为商业银行认购国债做准备。同年8月,财政部面向工、农、中、建四大行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全部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竞争,为了提升国有大行竞争力,中国推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当时国家选择了通过外汇储备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注资。2004年至2008年,中国以外汇储备的方式通过中央汇金注资四大行,大大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低其不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