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正在配合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

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本质是要在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要正确处理公益性和市场化开发利用的关系,实现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入市场化力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是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形成更多更好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能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用数需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运营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意见》还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运营机构投放到市场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最近,国家数据局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的回报,这也还需要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