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医保明年起有变化,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可扩大至近亲属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并建立了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广东医保局官网截图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根据国家医保局11月25日发布的消息,2024年1月至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83亿人次,共济金额369.08亿元,其中共济人次较多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上海等。共济金额较大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四川等。

具体看广东省,2024年1月至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了2569.36万次,共济金额27.02亿元。

此次广东省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可以继续盘活个人账户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