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有量达540万辆,广州规范电动自行车产销用,配送业受冲击?

近年来,一些城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正在攀升,电动自行车出行乱象层出不穷,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近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12月30日起施行。《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变造号牌、携带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行为予以明确打击,强调了即时配送企业对专用号牌车辆的管理责任,旨在加强对当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管理。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截至9月,当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540万辆,目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有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广州市流动人口比较多,就全国范围来看,在保有量上的增速已属中等偏上的水平。当地发布新规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行驶等各环节加强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如今,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争议主要集中在非法改装、违规行驶以及在不合适区域进行停放或充电等情况。其中,“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电梯轿厢后发生爆炸燃烧”“停放在楼栋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引起火灾”等情况,多与最后一项有关。记者在走访当地多个社区时发现,部分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已在本年度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了优化。

以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为例,今年3月一辆停放在楼栋天井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警。此后该小区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要求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小区外的露天公共空间,并为之配备充电、灭火等设备。

《规定》也为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给予了诸多便利: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利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涉及规划调整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优化办理流程。文件还支持单位或者个人建设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

“生产企业确实是感受到了压力”

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多与车辆的非法改装、违规行驶有关。广州一位电动自行车车主向第一财经表示,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想找个地方对“爱车”进行改装(例如增加后座、换成更大容量的电池、对限速进行“解锁”)并非难事,甚至“销售方会介绍渠道给车辆做改装。”

有从业者告诉记者,以往确实存在部分生产企业主动在产品上留有改装空间的嫌疑这一情况,但随着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自行车产销管理趋于严格,各地就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新规也陆续出台,这一情况或将迎来改观。

《规定》明确,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有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相关部委和一些地方已在收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就生产端而言,此前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白名单”,已让业内感受到了压力。

“企业白名单政策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管,比以往3C认证等规定更为严格,比如会关注生产企业的喷涂设备、焊接设备等资质。企业需要主动上报情况,工信部审核后会公布一个受认可的企业白名单目录。这一目录指向的不是具体车型,而是这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专家表示,白名单政策的总体思路,是要求企业更正规、更具规模且更受监管。

“对企业来说,感受到这种氛围,起码企业会更有自我约束,进而约束他们经销商。未来,生产企业主动或者偷偷协助消费者改装的情况应该会变少。”业内人士同时也指出,仅仅对生产企业引导、处罚两手抓是不够的,未来还需要关注部委和地方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新规的落实情况。广州这次《规定》的发布,确实起到一定的约束效果,但往后的执法需要多方协作,手段有待加强完善,例如用摄像头收集电动自行车车主违规行为等。

如何保障即时配送的安全与效率?

即时配送行业与电动自行车密切相关,也容易引发争议话题。一方面是电动自行车提升了配送的时效性,另一方面是电动自行车超速、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对配送员本身与民众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

有广州电动自行车车主向第一财经表示,日常居民行驶确实需要注意安全,身边不乏被快递外卖人员的电动自行车撞到的例子。但考虑到即时配送的行业特性,如果按照《规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来执行,或难以兼顾行业运转效率。

为此,《规定》特别强调了对专用号牌车辆的管理,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发专用号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的道路,应当考虑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优化即时配送行业专用车辆的登记、违法处理等业务流程,具体管理办法将由交管部门另行制定。与之对应的是,即时配送运营企业在其中的责任,例如定期对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和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等,还有待落实。

《规定》明确,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有三次以上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还拒不改正的企业,或者一个月内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数超过企业驾驶人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近年来,让即时配送行业的实时信息与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呼声变大。《规定》提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即时配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对即时配送企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配送时限、路线等信息,上传即时配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法律法规等信息,通过即时配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反馈所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