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出台50条措施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12月6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司长刘登峰介绍,去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科技创新领域承担了更重的责任,为了充分发挥卫生行业部门管科技的优势,更好推动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国家卫生健康委深入研究、精心谋划、加强领导,成立了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并围绕构建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凝练攻关任务、遴选攻关团队、健全项目管理、优化资源布局、营造政策环境、推进平台建设、完善评估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健全专业服务等10个方面,出台了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50条政策举措,作出系统全面部署。

一是在纵向上,着力构建央地高效协同的卫生健康科技管理体系。推动形成国家和地方分工合理、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积极打造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策源地,健全中西部、东北地区等区域科技发展互助机制,充分把政策用好,在管理上为区域发展提供有效的管理支撑。在横向上,加强不同部门政策联动和不同创新主体的分工协作,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合力。

二是以健康需求和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制度的优势,打造卫生健康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了“1+2+2+3+X”的组织管理体系,具体来说,“1+2”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局、国家疾控局,再“+2”是卫生健康科技领域两个科技管理专业机构,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生物技术发展中心,“+3”就是三个国家级的医学科研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再“+X”包括广大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医疗机构、创新企业,以及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高水平科技力量,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协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努力打造政产研学全链条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全新政策环境和管理生态。

三是营造更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国家卫健委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在医疗机构适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政策方面,在提升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质量方面,在促进生物医学新技术创新发展方面,在保障维护研究参与者权益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畅通从基础研究到临床转化的渠道。同时,还将继续加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各类国家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持续推进包括创新药物研发、新发突发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两个重大专项在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接续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政策和项目支持,为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