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等院外患者的福音!“上门服务费”纳入医疗价格立项

国家医保局12日公布了新一批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的项目。“安宁疗护”“上门服务费”等项目的价格立项后,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所要求的重要工作。第一财经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已编制印发15批立项指南,最新完成的是《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称“立项指南”)。

综合诊查类可分为诊查费、床位费、转运费等项目。其中,诊查费根据门诊、住院、急诊、会诊、互联网等不同场景分别立项,明确护理门诊、便民门诊等价格项目。

立项指南参考了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6项,“航空医疗转运”“安宁疗护”“住院单人间床位费”“上门服务费”等被纳入了立项指南之中。

为了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等院外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立项指南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更加支持便利看病就医。

2022年以来,我国已经进入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为标志的中度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伴随的老年人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养、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显示,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老年人看病就医的难题也日益突出。

立项指南积极回应老龄化社会的这些诉求。上门服务费的服务产出要求是“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和人力资源成本,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地区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

例如,医务人员上门出诊时,可按“上门服务费+门诊诊查费”收费。再如,邀请院外专家召开线下会诊时,也可按“上门服务费+院外会诊费”收费。

立项指南还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并明确安宁疗护价格构成中包含诊查和分级护理等服务所需成本。

我国正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目前一些地区正在加快安宁疗护体系建设,但安宁疗护一直存在盈利难,支付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项目指南支持公立医疗机构补齐安宁服务供给短板,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服务产出的要求是“为疾病终末期或是老年人在临终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诊查、护理、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所定的价格除了诊查和分级护理外,还包括心理及精神辅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临终关怀、个性化支持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资源消耗。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价格招采室副研究员郭丹对第一财经表示,这一方面是为了应对老龄化,另一方面是为实现临床技术规范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协同。

近期,国家医保局加快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已编制印发15批立项指南,包括器官移植和切取手术、临床量表评估类、口腔种植类、中医外治、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产科、护理等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收取手术费、治疗费、诊疗费、护理费、检查费等医疗服务费用的计价单元。过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各省价格部门牵头制定,各省之间价格项目不仅数量差异较大,价格项目的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以及耗材收费等也有较大差异。

郭丹表示,医疗服务必须进行价格立项后才能收费。国家层面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地方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来制定地方价格项目规范。目前地方大部分实行的2021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北京、内蒙古、青海和少数一些地市实行的是2012版。即使是同一个版本,具体的项目也会有一些差别。现在国家医保局通过编制立项指南,将原来地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国家医保局表示,编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系统性工程的重要一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