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要求分割女儿5万压岁钱 归属问题引争议

压岁钱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由于未成年人对财产的管理能力和意识尚不足,父母通常会代为保管子女的压岁钱。然而,在夫妻离婚时,这些压岁钱该归谁所有呢?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压岁钱分配的案件。小红女士与小强先生婚后育有两个女儿,每逢过年过节,长辈们都会给孩子们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截至2024年底,两个女儿的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小红和小强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确认两女儿的抚养权及分割压岁钱。

小强同意离婚,但认为自己应抚养两个女儿,且压岁钱属于孩子的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小红的离婚请求,但驳回了二人分割压岁钱的要求。法院指出,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经过调解,小红和小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女儿由小强抚养,小红按期支付抚养费,而两个女儿的5万余元压岁钱则由小强代为保管。法院强调,未成年子女的压岁钱是直接赠与未成年人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监护人只能以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所需为中心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