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只丢面子刹不住面子工程 违规决策需严惩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了3起典型问题。其中,成都市金牛区对外交流中心项目因过度装修被认定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面子工程的判断标准并不单一。例如,某县修建漂亮的市民公园是否算作面子工程?如果该县财政充裕且民生保障到位,公园建得大一些、漂亮一点可能不算面子工程。然而,若该县财政紧张,民生保障困难,仍不惜举债修建豪华公园,导致地方财政负担加重,影响其他民生投入,这样的公园就难以摆脱面子工程之嫌。

除了经济实力,时势也是重要考量因素。通报特别指出,金牛区项目修建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这一时期正值党中央多次强调要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仍对非必要非急需的建设装修项目把关不严,甚至主动为之,显然不合适。因此,各级政府在当前形势下应将资金用在刀刃上,避免不顾现实情势大搞非必要项目,以免引起群众不满。

形象工程不仅损害地方形象,还可能成为全国反面典型。尽管如此,惩戒力度有时并不足以阻止决策者继续追求面子工程。通常情况下,只要面子工程建设期间不出大问题,决策者在离任后基本无需承担责任。这使得一些地方主事者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进行面子工程。针对此次通报,成都市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表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态度鲜明、行动迅速,期望结果令人满意。

事实上,对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决策者的追责有明确法规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此类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释放了从重或加重处分的信号。对于目无纪律、屡教不改者,必须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其深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