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 医生违规操作引发悲剧
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
四川一名麻醉医生瞿某某为帮助女友缓解失眠症状,在六小时内分二十余次将丙泊酚注入女友体内。2024年3月7日,男子为女友注射完毕离开后,女友因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近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开了这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瞿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两年半。
2022年夏天,被告人瞿某某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被害人陈某某,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陈某某让瞿某某私下用“丙泊酚”来缓解自己的失眠症状。从2023年9月左右至案发前,瞿某某曾在酒店内给陈某某注射“丙泊酚”。2024年3月6日,在酒店房间内,瞿某某通过脚踝注射方式为陈某某注射丙泊酚。从2024年3月6日23时至2024年3月7日5时,瞿某某分二十余次将近1300毫克丙泊酚注射进陈某某体内。2024年3月7日早上6时许,瞿某某离开酒店,将剩下的100余毫克剂量丙泊酚留给陈某某独自使用。当天14时许,瞿某某返回酒店房间,发现陈某某已死亡。经鉴定,陈某某死亡原因符合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案发后瞿某某主动报案,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前来处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瞿某某因重大过失致人死亡,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瞿某某对指控无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其辩护律师表示,根据陈某某手环记录,陈某某在瞿某某离开后的两个多小时内是正常情况。瞿某某返回现场时留在针管里的丙泊酚已经没有了,且陈某某手中还握着手机。因此,陈某某在瞿某某离开后自行使用留下的丙泊酚,引发急性丙泊酚中毒导致自己死亡更符合客观事实。此外,陈某某自身也是医药代表,有注射药物的行为,她自己使用丙泊酚是直接导致其死亡的原因。瞿某某提供注射和药物的行为并非直接导致陈某某死亡的结果,仅是本案发生的一部分原因。瞿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主观上没有恶意;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瞿某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40万元,取得谅解。因此请法院对瞿某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女友注麻醉剂致死!
法院认为,被告人瞿某某因重大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瞿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瞿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瞿某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提出的“被害人自己使用丙泊酚并导致死亡,瞿某某提供注射和药物是本案发生的部分原因”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瞿某某作为麻醉医师,对丙泊酚的用途、使用方式、条件有明确的认知。瞿某某基于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通过违规手段截留丙泊酚,提供给无正常用途的被害人使用,并在不具备丙泊酚使用条件的酒店内连续推注1300毫克丙泊酚,最终导致被害人“急性丙泊酚中毒死亡”。综合瞿某某在本案中的动机、具体行为、过失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此外,关于缓刑的辩护意见,因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规定,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以瞿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